連雲港:對促成“以舊換新”交易成功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紀人 給予每筆1000元的獎勵

財聯社5月16日電,連雲港近日發佈《調整和明確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相關措施(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支持市場化“以舊換新”。針對計劃出售二手住房併購買新房的購房居民,由購房居民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達成購買新房的意向,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舊房未成功出售的,購房居民可以無條件“退房退款”。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專屬優惠服務推介房源,舊房成功出售後按約定完成新房交易的,對於促成“以舊換新”交易成功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紀人,給予每筆10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