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阜新海棠分公司因未按規章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變更備案被處以罰款3000元
遼寧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阜新海棠分公司因未按規章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變更備案被處以罰款3000元
2024年06月29日,阜新市郵政管理局就遼寧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阜新海棠分公司未按規章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變更備案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企業(個人)名稱:遼寧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阜新海棠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梓碩
住所:智發東順城小區14#樓網點-8號
品牌:京東
二、案由
未按規章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變更備案
三、主要事實
未按規章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變更備案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第2款除前款規定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分支機構備案、撤銷、變更手續,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交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第2款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撤銷分支機構或者其分支機構名錄記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撤銷、變更備案。
四、行政處罰內容
罰款3000元
五、責令改正的具體要求
責令遼寧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阜新海棠分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爲
承辦單位:阜新市郵政管理局
公開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