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汽油揚言放火同歸於盡 男恐嚇債主遭起訴
陳姓男子恐嚇徐姓債主要放火,遭檢察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北市陳姓男子不滿家人屢遭討債,竟然恐嚇債主要放火、殺他,但卻將汽油淋在自己身上,表示很兇狠,徐姓債主見狀立刻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
今年8月6日晚間8點多,陳男先在親友開的火鍋店拿菜刀,到北投區關渡醫院地下一樓,找從事殯葬業者的徐男出氣,揮舞菜刀,恐嚇要砍他,隨即騎車逃逸。
經過1個多小時,徐男到附近的火鍋店用餐,正巧也是徐親戚開的火鍋店,雙方爲了債務通電話又發生口角,陳在電話中恐嚇要放火,隨即掛上電話,接着就出現在火鍋店外人行道上。
陳拿着保特瓶裝汽油,將瓶蓋打開後往自己身上澆淋,汽油散落在人行道上,旁人見狀立刻搶下陳手中的打火機,陳之後被警方當場查獲,身上有寶特瓶、買汽油的發票。
檢察官調查,陳雖然揮刀作勢砍人,但只有砍在機車儀表板上,而且潑灑汽油的位置,距離火鍋店有數公尺之遠,一旁也沒有火源,與預備放火罪構成要件不符,但揮刀恐嚇已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