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籤合約 促進鄒族文化

鄒族庫巴特富野社文化發展協會致贈代表鄒族的傳統服飾、額飾及生命袋給林務局長林華慶(右)。(張亦惠攝)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19日與鄒族庫巴特富野社文化發展協會簽訂「鄒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合約。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嘉義林管處是林務局第一個與原住民部落簽訂智財授權的單位,除能保留正確鄒族文化內容,也可促進鄒族文化發展與傳承。

嘉義林管處長張岱與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昨在阿里山達邦自然與文化中心簽訂鄒族傳統智財非專屬授權合約,林華慶、阿里山鄉長杜力泉、原民會鄒族族羣委員汪啓聖等人在場見證,鄒族庫巴特富野社文化發展協會更贈予林華慶及張岱鄒族的傳統服飾、生命袋及頭飾。

避免誤用 守護山林

林華慶表示,這是林務局首次與原住民族簽訂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授權儀式,政府透過正式授權管道,取得最正確鄒族文化資產式樣,包含圖騰、歌謠、祭儀等,也因此可避免誤用的情形發生,未來更能與部落共同推广部落文化。近年來林務局在有形資產部分,與原住民族共享權利、共盡守護山林的義務,在無形文化資產部分,也希望能永續傳承下去。

包含傳統服飾與祭儀

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表示,6項中屬服飾跟祭儀部分最爲重要,因臺灣原住民能見度高,很多族羣服裝都被混淆;祭儀則是因過去外界對原住民祭儀不瞭解而產生誤會,藉此機會讓民衆瞭解祭儀內涵,更認識鄒族文化,也感謝有此機會與林務局合作。

張岱指出,阿里山鄒族有豐富的文化資產與智慧創作,應積極保存推動及善用,這次簽約授權的是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鄒族特富野社男女傳統服飾、歷史頌、男子會所、粟作祭儀、祭歌(宗教祭儀、歌曲)及神話故事「hamo、洪水及nivnu」6項,未來嘉義林管處將應用於生態旅遊、出版品、活動等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