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襄賣瘦身產品觸法「最高可罰400萬」 北市衛生局曝處理進度
職棒啦啦隊女神林襄在個人蝦皮賣場販售一般食品「爆纖錠」,卻宣稱有瘦身功效,已經違反食安法。(圖/翻攝自95_mizuki IG)
臺北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衆檢舉,職棒啦啦隊女神林襄在個人蝦皮賣場販售一般食品「爆纖錠」,卻宣稱有瘦身功效,有違法疑慮。衛生局食藥科科長陳怡婷27日指出,一般食品不得宣稱功效,此舉已觸犯食安法,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目前將確認帳號申請者身份,並請當事人陳述意見,再決定開罰金額。
林襄在蝦皮平臺販售一款名爲「爆纖錠」的產品,商品說明中提到可以瘦身並標明食用方式,卻未見健康食品標章,因而遭民衆檢舉。
陳怡婷說明,「爆纖錠」是一般食品,不得宣稱有任何功效,林襄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第28條「食品不得爲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依法可裁罰4萬元至400萬元。
北市衛生局目前須先向蝦皮確認帳號申請者身分,若是林襄本人,會依她的戶籍地判斷交由該縣市衛生單位處理,若帳號申請者是事業單位,則依登記地點認定。
她表示,若帳號申請者戶籍地或登記地在臺北市,北市衛生局屆時將請當事人陳述意見,再依銷售途徑及所得等條件判斷開罰金額。
陳怡婷補充,只有獲得健康食品標章的保健食品能標榜具保健功效,能使用的字眼爲13種,包含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不易形成體脂肪等,「減肥、瘦身」不在允許使用的範圍內。
林襄經紀人則迴應「對於法規常識不足,以後會更加註意」,該產品目前已從蝦皮上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