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鹽酸水泥封屍塞桶 棄屍捷運空地 恐怖情侶二審判決出爐
2020年4月高雄橋頭駭人聽聞的裸女桶屍命案,一審重判吳男19年4月、熊17年8月。二審高雄高分院12日宣判,改判吳男19年7月,駁回熊女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2020年4月高雄橋頭駭人聽聞的裸女桶屍命案,林姓女子因小吃店盤讓糾紛,遭吳俊忠與女友熊俐琪私刑拘禁並殺害、藏屍塑膠桶內、棄置在高捷橋頭糖廠站外空地逾5年才被發現。一審重判吳男19年4月、熊17年8月。二審高雄高分院12日宣判,吳男改口沒有私刑拘禁林女,改判19年7月;駁回熊女上訴,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表示,原判決關於吳男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理由爲, 吳男在一審時坦承私刑拘禁林女,但到了二審卻矢口否認。檢方認定吳男犯後並非真心悔悟,態度惡劣,此部分罪刑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合議庭撤銷改判,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從19年4月增加爲19年7月。
2014年12月,吳、熊因有意經營卡拉OK店,與林女談妥店面盤讓事宜,並已付5000元訂金還取得店面鑰匙,但林女又接獲房東表明不想續租,告知2人無法盤讓。
吳、熊不滿投入的心血及開店成本將化爲流水,同年12月11日下午,約林女在卡拉OK店內談判,雙方一言不和,將林女壓制在地,強剪頭髮,並剝光衣服、奪走手機,架往樓上房間拘禁。2人還因林女伺機求救,聯手將林女打成重傷,開車載着遍體鱗傷的林女繞行,致林引發橫紋肌溶解症,2天后死亡。
吳、熊2人起先在橋頭挖洞埋屍,但擔心被發現,4天后又挖出屍體,載往高捷橋頭糖廠站附近空地,將屍體裝入塑膠桶內,倒入鹽酸、鋪上水泥封屍,直到2020年4月屍體才被發現。
一審認爲,吳男下手兇殘、且與女友2人相互推諉卸責,熊女雖有賠償意願,但對案情避重就輕,吳則全盤否認,故重判吳男19年4月、熊17年8月。
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吳男否認私行拘禁林女,改判吳男19年7月,駁回熊女上訴、維持17年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