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事件爲何符合「社會公益」? 衛福部次長這樣說
▲林奕含事件爲何符合「社會公益」?衛福部次長這樣說。(圖/翻攝自網路)
才女作家林奕含自殺,父母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揭露女兒8、9年前曾遭補習班老師誘姦,引發網友公憤,揚言揪出狼師。衛福部次長呂寶靜今(4)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在請教完各界意見後,衛福部認爲此案符合公益目的,可不受性侵害防治法隱匿被害人姓名的限制,但並非往後所有案例都適用,未來若發生類似不幸事件,還是得采個案認定。
林奕含自殺傳出隔天,遭媒體大幅報導,但臺南市社會局下午表示基於《性侵害防治法》保護被害人原則,要求不得揭露其姓名,否則可開罰。
由於衛福部在事發當天,曾請社會局瞭解是否接獲通報個案,讓外界懷疑此舉是衛福部施壓,對此,負責該業務的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已多次否認,表示未行文給衛生局,也只是按既定原則瞭解個案狀況,看是否需要提通後續協助。
▼衛福部次長呂寶靜。(圖/記者嚴雲岑攝)
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制定原則就是保護被害人隱私不受侵害,但基於其父母多次向媒體表述「不希望社會上再有第二個房思琪」,加上此事件已獲得一定程度關注,突顯該問題是值得社會大衆正視,在請教完專家意見後,衛福部認爲其符合同法第13條第3項除外條款中的「社會公益」條件,不需再隱匿被害人姓名。臺北市觀傳局昨晚也證實解禁傳言。
不過,呂寶靜也強調,林案至今都無法證明加害人身份,基於保護原則,還是不建議揭露加害人身份,但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是否適合公佈,可能要由法務部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