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爽飛的一天」 男駕動力飛行傘亂飛PO網炫耀
▲動力傘「林志玲」亂飛,馬路起降與車爭道。(圖/翻攝自網路)
彰化褔興和鹿港地區常有動力飛行傘出沒,不只低空飛過民宅,還在馬路上起降,附近民衆被吵得受不了舉發,警方查出駕駛飛行傘的男子是一間金紙店的林姓老闆,他不但把飛行傘當交通工具,還拿來載送金紙,除彰化地區外,臺中水湳機場也有他的身影,他還在臉書以「林志玲」爲名,高調PO他飛行的照片和影片。
動力飛行傘飛過鹿港上空,腳底不是民宅就是高樓,駕駛得意的自拍、記錄翱翔天空的英姿,但爲什麼可以在住宅區上空飛行?更誇張的是,這名男子還在馬路上起降。
把道路當飛行跑道,引起路過騎士側目,飛行傘一路佔用外側車道與大貨車並行逼的藍色小貨車只能跟在後方;要轉彎時,男子伸出左手當「方向燈」,他不但把飛行傘當交通工,還拿來送貨,只見他腳底綁着紙箱,上頭寫着「墓錢」,飛進人來人往的市場,到達目的地後還跟對方拍照留念。
這名男子高調飛行,以「林志玲又是爽飛的一天」爲標題,將自拍影片PO網,除了在鹿港上空「巡邏」,臺中水湳機場也有他的身影,甚至飛到臺中姊夫家吃晚餐再飛回去。
駕駛飛行傘的是他43歲林姓男子,短褲、太陽眼鏡是他飛行時的標準裝備,家中經營金紙工廠,因爲低空飛行太吵遭到民衆檢舉。附近民衆表示,「(有)隔音窗、氣密窗,睡覺的時候還是被吵醒,大家都在抗議。」
附近民衆都看過他飛,但駕駛飛行傘送金紙、在鬧區飛行已經觸法,林男母親今天替兒子緩頰說,「他的興趣我也不知道,禮拜天晚上休息,下午要是休息他就去玩。」
不管是不是興趣,在未經覈准的空域飛行已經違反民航法,最高可罰30萬元,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林男如果沒有民航局頒發的合格證件,飛行傘可能會被沒收。
▼影片爲2013年上傳,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