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性化辦案釋放“司法溫度”
來源:中國日報網
爲增強社區矯正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與規範性,保障社區矯正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司法公正與社區安全。林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則》,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同時,以“小切口”爲突破,讓社區矯正對象充分感受到司法溫度。
該院針對部分社區矯正對象將當網紅、賺取代言費作爲日常收入來源,有經常性外出的迫切需求的情況,檢察機關牽頭協調、打破壁壘,爲社區矯正人員打通參與體育比賽活動綠色通道。
該院社區矯正對象郝某,下肢癱瘓,入矯前曾坐輪椅參加馬拉松比賽並賺取輪椅廠商代言費。入矯後因外出參加馬拉松並非請假外出法定事由,遂未經審批私自於今年4月21日到安陽市參加“甲骨文杯”馬拉松比賽,並以殘疾人積極參賽的正面形象被自媒體傳播。
發現這一情況後,林州市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對該案進行聽證,監督員一致認爲在依法給與郝某周處分的同時,要準確理解社區矯正法精神,應當允許以此類活動爲收入來源的社區矯正對象請假外出。林州市院和社區矯正機構多次就該類請假審批事項進行溝通,從法律層面深入分析爲該類人員搭建綠色通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並與社區矯正機構根據人民監督員的意見建議,制定了社區矯正對象外出參加體育競技比賽等活動的審批辦法,真正做到爲民司法、檢護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