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平權!交割需求借券自12月30日起實施零股出借
證交所公告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自今年12月30日起實施。聯合報系資料照
證交所公告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自今年12月30日起實施。證交所表示,零股交易是普惠金融政策的重要措施,此開放措施可提供零股投資人出借證券機會、活絡帳上零股的運用。
證交所指出,交割需求借券是指賣方證券商,因受託或自行買賣發生錯帳、投資人違約、境外華僑與外國人申報遲延交割等情事,導致出現券項交割缺口,而向證交所申請借券完成交割的處理機制。
過去出借人僅能以一交易單位(即一千股)爲申報出借單位,考量盤中零股交易制度實施後,零股交易人數逐年增加,因此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讓零股投資人也有機會透過出借帳上零股獲得收益,提升運用效率,也符合普惠金融政策精神。
配合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證交所已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括:規範以「一交易單位」爲申報出借單位者,爲「交割需求借券」,以「一股」爲申報出借單位者,爲「零股交割需求借券」。
明訂交割需求借券與零股交割需求借券的出借對象,依申請借券數量區分爲整股與零股採分別取借。
明訂零股交割需求借券的取借順序,是按出借人所訂出借費率,由低而高依序取借,若相同費率的出借數量超過所需數量,按出借數量多至少者依序取借,若出借費率及數量均相同,以隨機方式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