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鳥男公車上掏鳥套弄 女當場錄影怒告

劉姓男子公車露鳥手槍士林地院考量他現已經養護之家休養,並領有重大傷病卡,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北市劉姓男子今年4月間晚上8點多搭乘大南客運266號公車,見被害女子獨自1人坐在最後一排,竟褲子露出生殖器,當着女子的面打手槍,女子見狀立刻拿出手機蒐證,公車司機發現後,直接將車停在停派出所門口警方依公然猥褻罪法辦。士林地院審結,認定劉男的行爲已經造成女子的心理陰影,但因他因精神疾病接受治療,事後也坦承犯行,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可上訴。

今年4月5日晚上,劉男見公車乘客人數不多,主動換位置到最後一排,坐在女子對面,隨即解開褲子拉鍊,裸露生殖器,公然以雙手撫摸、搓揉生殖器,嚇得女子拿起手機錄影,先將劉的行爲拍下當作證據報案後擷取4張照片,控告公然猥褻。

判決指出,男子在公衆得以出入的公車內,妨害社會善良風俗,但他事後坦承犯行,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持續精神科就醫,並住在養護之家內休養,法官考量劉領有重大傷病卡,依法判決拘役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