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涉貪污收賄賂!鄭文燦遭收押禁見 法院說明理由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日前二度裁定交保後將金額提高至新臺幣1200萬元,檢方不服當庭再度提出抗告;高院10日認爲「桃園地院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今(11日)下午三度召開羈押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法院也將說明收押禁見理由,《ETtoday新聞雲》全程直播爲您掌握現場情況。

桃園地院今下午2時三度召開羈押庭,檢方仍由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與鄭文燦委託資深律師陳永來、遊琦俊與鄧翊鴻等3位資深律師交鋒;院方今則由輪值刑四庭騰股法官塗偉俊獨審。塗爲司法官訓練所第52期結業,也曾承審國民法庭案件,系是知名的「人權法官」。鄭文燦委託的3位律師先前已順利幫忙挺過2次羈押庭,均獲裁定交保,此次第三次攻防,結果鄭文燦遭收押禁見。

▼鄭文燦日前二度裁定交保,交保金額從500萬而提升至1200萬元。(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