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分三類實施、已入庫改造項目162個
大陸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將分三類實施,已入庫改造項目162個。(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12日報導,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出,大陸超大、特大城市正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分三類推進實施。一類是符合條件的實施拆除新建,另一類是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第三類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
據大陸國務院《關於調整城市規模畫分標準的通知》規定,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爲特大城市,城區總人口超過1000萬人,歸爲超大城市。目前有8個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慶、廣州、成都、天津、武漢。15個特大城市:杭州、東莞、西安、鄭州、南京、濟南、合肥、瀋陽、青島、長沙、哈爾濱、昆明、大連、佛山、蘇州。
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落後、環境髒亂差等突出問題,亟需實施改造。今年7月,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並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紮實開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數、編制改造專案方案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城中村改造資訊系統投入運行兩個月以來,已入庫城中村改造項目162個。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將按照城市標準規畫建設管理,整治提升的將按照文明城市標準整治提升和實施管理。通過改造,可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建設宜居、韌性、智慧的現代化城市。
超大特大城市推進城中村改造,將堅持先謀後動,先行做好徵求村民意願、產業搬遷、人員妥善安置、歷史文化風貌保護、落實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等前期工作,確保不動則已,動則必快、動則必成。
堅持依法徵收、淨地出讓,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確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責任部門、徵收補償標準和程式等,並依法依規實行徵收。
堅持多管道籌措改造資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籌措資金,也可以引入社會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給予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支持。城市政府對城中村改造負主體責任,統籌市域內改造資金安排,做到改造資金市域內綜合平衡、動態平衡;對於整治提升類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將建立政府與村民、社會力量改造資金共擔機制。
據指出,一部分集聚了產業的城中村在改造中將做好產業搬遷和轉型升級,在摸清城中村產業狀況的基礎上,城市政府將安排好產業轉移承接園區,發揮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先行有序疏解集聚產業。改造後,將根據城市產業發展規畫,合理安排產業佈局,引入優質產業項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並提供一定規模比例的低成本創業空間,保障小微企業和個體戶創業需求。
據瞭解,城中村改造將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相結合,各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築規模,原則上應當按一定比例建設保障性住房。
各地將堅持穩中求進、積極穩妥,優先對羣衆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隱患多的城中村進行改造,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實施一項做成一項,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