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碧潭溺斃2親生女兒移審國民法官法庭 當庭裁定羈押

陸籍簡姓女子月前帶8歲、10歲女兒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景點碧潭,以拍照爲由將2個女兒騙下渡船頭,自己獨自上岸,2個女兒不幸溺斃,簡女偵查中羈押,昨依殺人罪起訴她;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分案審理,今提解簡女出庭,法官審理認爲簡女涉犯重罪,裁定羈押。

34歲的大陸籍簡姓女子2013年自湖南省嫁來臺灣,與白姓丈夫育有2女,先前一家四口長住在大陸,2023年7月舉家搬回臺灣,與公婆同住在新北市中和區的南勢角,簡女因此在生活習慣、家庭瑣事與公婆出現摩擦,但丈夫無能爲力。

今年7月2日上午,簡女再度與公婆爆發口角,一氣之下帶着2個女兒自住家搭計程車前往碧潭,她先騙一對姊妹下水拍照,再獨自游回岸上,讓不諳水性2個女兒溺斃。

檢警調查,事後簡女一度想要輕生卻沒有勇氣,在附近不斷徘徊,最後步行到碧潭派出所向警方自首,警消獲報後展開搜尋,撈起已溺斃的姊妹花。

新北市大陸籍簡姓女子以拍照爲由將女兒們騙下水不幸溺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