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來臺觀光「躺」着賺15天 皮姐狡兔17窟月賺150萬

警方進入套房內,大陸女子睡眼惺忪從牀上爬起來。(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方破獲「皮姐」應召站,引進以觀光簽證來臺15天大陸籍女子賣淫,一次接客3000元,一天約可接4到5場,再與業者六四分帳,應召站短短1個月便可賺進150多萬元。而爲了躲避警方查緝,在臺北市一共租下17間套房供小姐使用,狡兔多窟還是被逮個正着。

警方日前接獲線報,「皮姐」應召站在錦州街、新生北路林森北路一帶租下大批套房,吸收持觀光簽證自由行來臺15天的大陸籍女子住進套房內賣淫。招攬男客方式則是透過網路捷克論壇」,每場消費3000元,陸女再與應召站六四分帳。

▲警方將「皮姐」、6名賣淫陸女等移送臺北地檢署。(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深入追查發現,爲了贏得男客口碑,陸女平均年齡約28歲至30歲初,皮膚白皙、豐滿有肉。也因爲短期觀光簽證僅能停留15天,陸女流動性高,應召站每日維持6至7名陸女上工,吸引不少喜好嚐鮮的男客一試成主顧,還和親朋好友分享。讓應召站短短1個月就賺進150多萬元。

避免警方查緝,應召站租下約17間小套房供陸女使用,由35歲「皮姐」欒姓女子的男友負責看管、收錢,只要其中一間套房被警方盯上、搜查,便立即安排其他陸女搬到備用套房躲藏,行事相當謹慎。

但經警方多日埋伏佈線,「皮姐」應召站還是被查獲,當員警開門衝進套房內時,不少陸女還睡眼惺忪從牀上爬起來。警方最後逮回負責人欒姓女子及其男友、6名大陸籍女子,現場並搜出帳冊行動電話贓款等,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妨害風化等罪移送臺北地檢署擴大偵辦。

▲爲躲警方查緝,應召站租下17間套房供陸女使用。(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