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稅收體系不斷完善 “十三五”時期資源稅收入增長62.3%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2016年7月,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全面推開,建立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機制,更好發揮了稅收調節功能,促進了資源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3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數據顯示,"十三五"時期資源稅收入共7509億元,比"十二五"時期增長62.3%,其中2020年爲1755億元,比2015年增加720億元,年均增長11.1%。
特別是水資源稅改革優化了用水結構,有效抑制地下水超採。2020年,北京、河北等10個試點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佔總水量的比例爲33.5%,比改革前2016年的41.5%下降8個百分點;試點省份2020年超採區地下水計稅取水量較2016年下降19.3%;改革以來,試點省份超過8000戶納稅人不再抽采地下水,轉用地表水或自來水,關停自備井超過1.4萬餘眼。
新開徵的環境保護稅建立了"多排多徵、少排少徵、不排不徵"的稅收調節機制,並對低標排放、集中治理給予稅收減免激勵,有力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和綠色發展。自2018年開徵至2020年,環境保護稅累計完成631.5億元。2020年,繳納環保稅的納稅人主要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較改革前2017年分別下降42.5%、28.7%;主要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較改革前2017年分別下降54.5%、35%。
稅收數據顯示,"十三五"時期,全國落實包括環保設備在內的投資抵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金額從2015年的23.3億元增加到2019年的33.5億元,2020年預計達到35億元,年均增長8.5%。該政策有效引導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和環保設備的投入,2017年以來全國企業購買環保設備發票金額年均增長14.6%。支持減排稅收優惠減稅金額2019年增長7.2%,2020年增長6%,與此對應,全國重點稅源企業的綜合能耗強度(每標準煤/營業收入)同比下降6.6%,一增一降反映引導環保的稅收減免政策正向激勵作用逐步體現,有效發揮了稅收槓桿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