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臺商「坐月子條款」明年首屆滿 KPMG:及早規劃休假

KPMG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執業會計師劉中惠指出,2024年是從2019年數起的第六年,可以想見,將出現外籍人員離境「坐月子」的高峰期,尤其臺幹通常會於農曆年節前後安排返臺,一方面休假,一方面避免2025年全球所得都需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狀況發生。

KPMG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協理任之恆說明,新版個稅規定,在大陸境內有住所,或一個納稅年度累積在陸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爲稅務居民,需就其全球所得在陸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過,亦有延續並簡化舊法關於無住所個人於境外所得課稅的豁免條款。只要在陸居住滿183天之情形不滿六年,包括期間有一年單次離境超過30天者,即「坐月子條款」,即便屬稅務居民,但仍可就境外所支付的境外來源所得豁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34號公告明定,不論新法執行前有否符合相關要件,均由2019年開始重新起算,亦即,針對無住所之個人,2019至2024年境外所得都可豁免課徵。

劉中惠提醒,前述豁免條款不適用於個人在大陸已經構成「住所」的情形,但「住所」係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大陸境內習慣性居住,不等同物質意義上的「住房」,故,臺人即使在境內購買住房,也不一定會直接被認定爲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此外,境內、外所得的認定亦應留意,薪資所得仍以實際工作地點判斷,對於在大陸子公司工作所取得的薪資,不論是在當地領取或臺灣總部給付,均屬「境內所得」,不在豁免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