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揭機構「盡可能出養」關鍵 傾向找便宜保母
近期各界關注一歲男童剴剴疑遭虐死案,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認爲,並非社安網破洞,而是人爲因素無法及時啓動並連結;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指出,以兒福聯盟爲例,國人完成收養需10萬元,外國人士則需支付8000美金,但時間愈長、媒合機構要付的錢愈多,所以會傾向找便宜的保母,並儘可能地出養,畢竟機構不想做賠錢的事,只是如此一來就難以確保品質。
林淑芬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剴剴的外婆和保母簽約,但支付保母費的卻是兒盟,「這樣的對價關係不太對」,出養過程花費愈久,需要付的錢愈多,爲什麼機構會冒着可能賠錢的風險做這件事,所以往往會找便宜的保母,品質自然難以確認。
衛福部長薛瑞元說,這是之後要修正的機制,希望走委託安置流程,以剴剴案例來看,原先的保姆每月費用3萬元、疑似虐死他的保姆則爲2.6萬元,林淑芬質疑「剴剴案不是漏接,而是社會安全網本身破洞、不安全」。
薛瑞元表示,現在就是發現問題,需要糾正,「我們執政8年你才說要糾正過來?覺得滿遺憾的」,林淑芬表示,這在道德上風險太大了,運作上會讓保母的服務尋求最便宜的、風險就更大,出養也要保證成功,否則就會賠錢,無疑是把待出養的兒童推入深淵、道德性風險瑕疵太大,令人相當遺憾。
林淑芬指出,依據兒盟收養媒合服務收費金額及項目表,依照「國內服務」收養,第一階段「申請與準備教育課程」,需支付新臺幣2萬元、第二階段「收養評估審查」,需支付新臺幣2.5萬元、第三階段「媒合暨共同生活與法院送件、裁定後服務」,需支付新臺幣5.5萬元。
如果是「跨國境服務」收養,林淑芬指出,第一階段「申請與媒合」,加上第二階段「簽約至送件」需4000美金,第三階段「送件至認可確認」同意需支付4000美金,總計8000美元。
劉建國質詢提到,食安、兒虐都不是現在才發生,過去發生的相關事件與內容,都應該可以因應,此案不是社會安全網破洞,而是人爲因素導致,無法及時啓動與連結,造成孩子在安全範圍裡,遭受最痛苦的折磨、被極盡虐待,公部門卻直到最後才知道,甚至不是政府機關主動發掘,這個事情需要好好檢討,社政、衛政到警政,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
薛瑞元坦言,很多環節都出問題,第一點在新北市社福中心,剴剴的生母將孩子生下後就消失,真正要處理的應該是孩子的問題,重點卻被放在如何完成收養程序,「一下子丟給兒盟,等於孩子就沒事?到現在新北市還沒結案,也沒有評估孩子是否得到最佳照顧」。
薛瑞元表示,過程中,祖母已聘請另外一位保母照顧一年,期間沒有問題,兒盟接手後卻把小孩從原保母手中移開,交給另外一個縣市的保母,這樣的行爲就非常奇怪。劉建國追問,爲何出現這種行爲?卻未遵循監護人的意見安置孩子?
薛瑞元解釋,像兒盟自營照顧機構,也沒有自己的寄養家庭和配合保母,但又認爲與保母不是契約關係,不想或沒有能力對保母監督管理。劉建國指出,難道小朋友生命是物品?誰比較便宜就誰處理?薛瑞元強調,他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但這是一個可能的原因,現在就是處理改善。
劉建國說,現在要求評估、媒合、訪視等流程不能由民間機構統包,由地方政府來做,因爲地方本來就有委託安置系統,且有定期機制監督執行狀況,這也是未來要檢討改善的部分。
劉建國也問,這已是命案,是不是間接殺人?薛瑞元表示,「不敢這樣說」。薛瑞元指出,兒少權法草案已提出這點,但部分地方政府、民團與專家反對,認爲維持現狀比較好。應安排擴大全國縣市會議,看哪幾個縣市反對。上部分歐洲國家的收出養由政府把關,如此不會有機構落差,但臺灣目前由收養機構自行安排,以至於收養人,一定要到出收養孩子縣市接受當地媒合機構課程,但評估費用不一。薛瑞元說,這次兒少權法修法也納入調整。
民進黨林淑芬說,時間愈長、媒合機構要付的錢愈多,所以會傾向找便宜的保母,並儘可能地出養。記者賴昀岫/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