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籲改革職場霸凌申訴 建議比照性平法強化調查機制

民進黨立委範雲(左3)今天與民間團體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立刻改革公務員及勞工職場霸凌申訴及調查機制。記者林縉明/攝影

針對勞動部職員遭霸凌事件,民進黨立委範雲、林月琴今天與民團呼籲立刻改革公務員及勞工職場霸凌申訴及調查機制,並比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等法規,強化公務員及勞工職場霸凌申訴、調查機制。

勞動部霸凌事件爆發後,多個公務機關也陸續出現爆料,陳情遭長官職場霸凌,包括基隆市海科館、臺北市社會局,到中央衛福部,都有相關事件。範雲、林月琴以及關注職場權益的民團今天舉行記者會。所有與會者身着黑衣與黃絲帶,爲遭霸凌而身亡的公務員默哀,宣示接住職場霸凌被害人。

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指出,職場霸凌事件認定有一定程度的困難,職場霸凌無明確定義、長工時高工作負荷問題仍待解決,且沒有清楚的處理程序,使得職場霸凌事件的受害者求助無門。此外,許多霸凌事件發生,僱主事後常只想息事寧人,無助於改變導致職場霸凌層出的工作環境。尤其是工作者工作負荷過大,或組織內部管理不善、缺乏即時因應措施,皆可能提高發生職場霸凌的風險。

返觀臺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長何昀峰認爲,無論是做工的人或是做公的人,都在付出勞動力換取待遇保障,不應有差別對待。從此次事件可以得知,目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問題,與私人企業一樣都有現場管理情境的挑戰,也有主管個人認知不足的缺失。長遠來看,應於既有的制度基礎上,結合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等制度,強化對公部門職場霸凌的防制與處置。

範雲指出,現行公務員職場霸凌並非無法可管,但因爲僵固文化、定義模糊、充滿缺陷的機制,導致被害人不但求助無門,可能因申訴被秋後算帳,更加不敢求助。範雲強調,職場霸凌並非一朝一夕造成。現行人事總處「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爲」規定,事件通報對象爲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並要主動通報機關首長,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此外,「員工職場霸凌處理SOP」中,訂定調查小組由機關指定人員組成,沒有強制要求外部專家參與,可能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

林月琴表示,職場霸凌就是犯罪行爲,國家就是公務員僱主要負起保護的責任,任何人、任何職業、任何權力關係,都不能存在被霸凌的理由。林月琴要求,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盤點公務人員人力彌補缺口;同時,政府應儘快建立外部申訴機制,不要再讓職場霸凌被害人陷入求助無門的處境。

勞動部迴應,會蒐集各方意見,檢討現行機制,朝提升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的法律效性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