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議員財產申報僅抽查5% 公督盟呼籲修法改逐筆查覈

公督盟今質疑立委、議員財產申報僅抽查5%,呼籲儘速修法改爲逐筆查覈。(林縉明攝)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全臺立委及縣市議員每年皆要依法申報財產,看似民代將財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但公督盟追查發現,每年實質查覈比率僅約5%,形同「有申報,卻沒查」的灰色地帶,呼籲立法院應儘速修法,將財產申報由抽查改爲逐筆查覈,同時,各縣市議員財產申報也應公開上網,落實陽光法案

全臺總計有 113 位立法委員、380位直轄市議員、532位縣(市)議員,每年皆要依法申報財產,看似將財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但卻一連爆發立委索賄、議員挪用助理費繳房貸、薪資少報多等詐領情事,甚至發生連直轄市議長都被檢調約談情事

公督盟追查發現,現行民意代表財產申報採取抽查方式,查覈比率僅5%,並非每位民代所申報的財產都進行實質查覈,以去年爲例法定期間受理的申報數逾 1 萬多件,而當年查覈(調查)案件總數爲442件, 其中立法委員僅有38件、直轄市議員31件、縣市議員23件,對照總席次而言,立委有將近67%、直轄市議員92%、縣市議員86%的財產申報,未進行實質查覈。

公督盟理事長鯤魯痛批,一年一萬多件財產申報,僅少部分有查覈,這是什麼陽光法案,建議要求財產申報應全面查覈。此外,2018年地方選舉後,選出的22位議長,其中有14位曾涉案,比例高達63%,當中以涉賄選案最多,但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僅規定部會首長、立委、縣市長需上網公告財產資料,獨漏地方議會副議長,呼籲應儘速修法,比照立委及首長鬚把財產資料上網公告。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時力在去年提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法草案法務部認爲現行機制即可查閱,導致至今仍難以推動修法,無法看到落實陽光法案的可能性,呼籲朝野政黨支持修法。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也說,財產申報每年查覈率僅5%,有夠離譜,這是非常消極的做法,徒具形式效果,根本沒實質作用,且查覈技巧粗糙,像是僅查覈申報當時帳戶金額,申報前後金額變動完全不管,這是法治面的漏洞,因而導致執法端沒實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