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質疑公務員淪侯友宜打手 新北市府回嗆:別不懂裝懂

圖爲賴清德老家後方建物在2010年9月28日的空照圖上顯示已經建好。(讀者提供/周毓翔臺北傳真)

新北市府迴應,市府對所有違建房屋的認定標準一致,經現勘確認萬里某建築爲違建,說明未曾改變過。 圖/新北市府提供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被質疑是違建,風波持續延燒。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今表示,市府發言人稱「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隻有門牌一項」,與新北的法規相違背,質疑新北市府淪市長侯友宜打手。

新北市府稍早再發新聞稿聲明,重申「市府對所有違建房屋的認定標準一致,媒體關注的萬里某建物也一視同仁,經現勘確認爲違建的說明未曾改變過」,強調一切依法行政、秉公辦理,還要民進黨發言人「多做點功課、別故意不懂裝懂」。

卓冠廷稍早說,新北市政府都有賴清德副總統老家的資料,包括市府當初發給門牌號碼的日期,是不是在區域計劃開始實施的民國70年2月之前,市府也可以立刻調航照圖證明,很多的行政作爲,市府都可以做,以儘速釐清社會疑慮。

卓冠廷質疑,市府發言人稱「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隻有門牌一項」,但《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衆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明顯跟發言人的說法相違背。

市府稍早發新聞稿,針對卓冠廷說法再次申明,市府對所有違建房屋的認定標準一致,一切依法行政,秉公辦理,媒體關注的萬里某建物也一視同仁,經現勘確認爲違建,說明未曾改變過。

市府表示,「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衆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的說法是刻意扭曲法令,處理要點明文規定,擬提出申請者必須同時具備申請書。土地所有權相關文件(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與內政部規定八種證明文件之一。

新北市政府提醒上述三大項要件缺一不可 ,「皆」檢具後可向主管機關工務局提出申請,工務局相關單位接獲後,將於前往現勘後,方能認定房屋的合法性。相關法條及程序白紙黑字非常清楚。

市府重申,任何違建,不論是新增或是既存違建,都是違建,一切依法秉公辦理,請有心人士不用刻意抹黑行政機關,意圖混淆社會大衆視聽。另外針對土地使用部分,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依礦業用地的規定,就是不能做住家使用,新北市地政局後續將請礦務局共同前往會勘,也籲請經濟部礦務局儘速釐清,早日向社會大衆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