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比尼奧因強姦案被判入獄9年 或遭國際刑警追捕
當地時間本週四,米蘭當地法院正式宣佈,羅比尼奧因爲2013年的一樁強姦案,而被判入獄9年。針對這一判決,羅比尼奧方面將會進行上訴。
在2013年1月22日深夜和23日凌晨之間,共有6名男子涉嫌在米蘭一家夜店中強姦了一位正在舉行23歲生日派對的阿爾巴尼亞女性。在這六人中,包括有羅比尼奧和他的朋友裡卡多-法爾克。
不久前米蘭法院宣判羅比尼奧要因罪入獄9年,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要向受害者支付6萬歐元的賠償款。在昨天的上訴庭審中,羅比尼奧律師拿出65頁報告,他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這6人強姦了這位女性。但法院最終還是認定羅比尼奧有罪,並要他入獄9年。
羅比尼奧目前正在巴西,而巴西和意大利之間沒有簽署引渡條款。這也就意味着,巴西將不會主動逮捕羅比尼奧並將他引渡到意大利。《阿斯報》認爲,一旦羅比尼奧再次上訴失敗的話,就必須得國際刑警去巴西逮捕他了。而如果羅比尼奧在歐盟任何國家現身的話,他都會被第一時間逮捕並被送往意大利服刑。
這樁強姦案,直接毀了羅比尼奧的“工作”。在今年10月份時,羅比尼奧曾與老東家桑托斯簽約。但這筆簽約引發了桑托斯贊助商和大量球迷的抗議,他們認爲引進一名強姦犯是對女性的極大不尊重。在多家贊助商撤資後,桑托斯很快與羅比尼奧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