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伕吸毒遭逮 追出兩岸賣淫集團
士林地檢署偵辦馬伕毒品案,循線查獲兩岸賣淫集團,日前依妨害風化罪起訴陳姓首腦以及色情仲介業者等6人。(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負責接洽來臺的大陸女子,將每月「新貨」名單轉給色情仲介業者,透過馮姓機房負責人指派車伕,派送到大臺北地區10數間汽車旅館,從中抽取性交易價差。檢察官調查,自去年3、4月間起半年間,7間色情仲介業者每週分別仲介20至30次,去年9月循線破獲兩岸賣淫集團,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風化罪起訴陳、馮等6人。
檢察官從車伕吸食毒品案件,從通聯紀錄往上溯源,卻意外從車伕提供的匯款紀錄,發現案情並不單純,進一步發現59歲陳姓男子是「賣淫集團」臺灣首腦,負責與大陸「阿俊」接洽來臺應召女的賣淫工作。
陳早在2013年就因經營應召站遭逮,爲了躲避查緝,刻意使用女兒名下的帳戶交易,第一步先將應召女「妮奇」、「兜兜」、「柳巖」、「唐洛雪」、「勾魂」名單彙整後,交給馮姓男子,再轉給代號「臺北小李」的黃男、代號「惜福」的顧女、代號「維珍妮」的謝男、代號「亞A咪」的林男、代號「天九」的吳男、代號「妮妮」的韓男等色情仲介業者。
檢警調查,色情仲介等人將男客需求告訴馮男後,俗稱「馬房」的馮男會指派小姐搭車,至大臺北地區內湖、士林、北投、南港、中山等地,每次收取3000元到8000元不等,扣除車伕的車資後,由車伕匯款到陳的帳戶,再由陳將獲利以微信轉帳,轉至人在大陸的「阿俊」帳戶。
檢警去年9月凌晨,持搜索票在陳、馮的應召站內查獲客戶名單,以及交易的清冊,並循線找到下游的色情仲介業者,陳、馮2人辯稱是員工,每月領薪2、3萬,半年來分別獲利14萬、8萬元,檢察官認爲陳、馮2人均爲累犯,仲介多名「不同」女子與男客性交及猥褻行爲,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