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吉推倒女友性侵!男友「不想看朋友被關」阻報警 淫狼下場曝
▲南投男子出門幫朋友跑腿,回家發現女友遭到朋友性侵,卻懇求女友不要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柯姓男子到好友阿明(化名)租屋處拜訪,和阿明、阿明的女友小美(化名)一同喝酒,卻當着好友的面對小美上下其手,還出錢叫阿明出門跑腿,趁機性侵小美。事後阿明得知女友被性侵,卻要小美可憐柯男,求她收下2萬元和解,不要報警,不過小美仍哭着打113向社工求助,全案才曝光。南投地院審理,依柯男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柯男於去年5月3日下午到好友阿明住處,和阿明、阿明的女友小美3人一起在雅房喝酒,過程柯男對小美毛手毛腳,被小美推開,柯男竟藉故出錢要阿明出門買檳榔,接着將小美推倒在房間牀上,不顧小美反抗推拒喊「不行」,強行壓制性侵她得逞。
全案審理時,柯男辯稱當時喝醉了,誤把小美當成阿明,纔開玩笑把小美的外褲脫掉,脫掉才發現認錯人了,他有道歉,但他沒有性侵小美。
小美證稱,她和柯男只見過4次面,知道他是男友的朋友。當天3人一起喝酒時,阿明坐她旁邊,有誇她很漂亮之類的話,一直要摸她胸部、想脫她褲子,她推開拒絕後,柯男卻趁男友出門買檳榔時性侵她,後來她趁機跑去隔壁敲門求救,柯男追出來阻止,她才逃回房間並將柯男鎖在門外,柯男就逃跑了。
小美指出,男友過了約1個小時纔回來,得知此事後叫她不要把事情鬧大,要她可憐他朋友,不要告他朋友,他不想看到他朋友被關,所以她就沒去驗傷,但還是有打電話到113報警,隔天柯男過來向她下跪道歉,並透過男友要給她2萬元當賠償,男友一直要她收下,但她沒有收。
男友說,他從15歲就認識柯男,和小美則是在2019年10月認識,隔幾天兩人就同居。當天柯男來找他,他想說很久沒見面了,就邀請他上來喝酒,過程柯男就有碰觸小美身體,後來柯男說要請小美吃檳榔,他就出門買,買完又去找媽媽聊天,回到住處時柯男已經離開了,只看到小美邊講電話邊哭。他希望小美和柯男能和解,柯男也是有悔意,柯男在案發時精神非常不好,也是他邀柯男喝酒纔會發生這件事,他也有責任。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爲,小美在案發當天6點到近晚上10點間,有多達5次的113報案紀錄,她在電話中所述與後來證詞一致,且有哭泣、情緒不穩的狀況,雖無法證明柯男知道小美有輕度身心障礙,但判定他性侵犯行屬實,案發後雖賠償了2萬元,卻沒有取得小美的原諒,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