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缺錢「1萬2賣13歲女初夜」 正義運將錄音搶救回童貞

賴婦缺錢還債要賣女兒童貞,多虧正義運將報警處理,把少女救出火坑。(圖/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這款無良母親臺中市賴姓婦人缺錢還債,竟把歪腦筋動到年紀只有13歲女兒身上,她請計程車司機幫忙媒介嫖客,強調女兒「處女身」,一次交易1萬2000元。見義勇爲的司機不忍少女被母親推入火坑,報警處理。臺中地院近日判她2年徒刑

警方表示,去年7月9日晚間,賴婦帶就讀國一女兒到第一廣場附近找司機,希望代爲媒介性交易,司機當場拒絕;但司機又擔心她透過其他管道賣女兒身,留了電話給她,構思要如何救出少女。

警方調查,這名熱心運將隔天又接到賴婦來電,他騙說可載少女到飯店找尋歡客,在取得賴婦同意後,把少女載到一間餐廳,跟少女說出實情,少女聽了大哭說,「媽媽告訴我只要陪人洗澡、睡覺就有錢拿,沒說要發生關係。」

據瞭解,司機當天載少女回家後立刻報案員警教他如何蒐證,他在車上錄音器;他之後又約賴婦出來,提醒她說「這會影響女兒一輩子」、「女兒一定會恨妳」,但她仍堅持已見。司機取得兩人對話後,交給警方處理。

賴婦被逮後供稱,她知道這樣是不對行爲,但強調「至少我沒有去搶、去偷」,讓警方聽了直搖頭,通知社工緊急安置少女。法官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未遂罪將她判刑2年,併科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