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200億ABS獲批 控制網貸風險重在有“度”

(原標題螞蟻200億ABS獲批 控制網貸風險重在有“度”)

蔣光祥 財經專欄作家

“起高樓,宴賓客”之後的螞蟻,並未如預期那般“樓塌了”。

相關信息顯示,擬發行規模爲100億元的“國泰君安借唄第4―12期消費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已獲批。與此同時,擬發行規模同樣爲100億元的“中信證券花唄一至十期授信付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也已通過。上述兩家網絡小貸公司均爲螞蟻集團旗下

另據報道,除已經通過的項目,還有三個總計260億元的類似ABS(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項目已被上交所受理,順利獲批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衆所周知,在螞蟻上市前夕,中國銀保監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全社會徵求意見。該文件旨在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防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規範健康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底,中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7227家。其中,覈批經營可以開展網絡小貸業務的有249家,其中比較知名的自然是螞蟻、微信這些頭部網絡平臺

網絡小貸管理辦法推出後,這些大小平臺將面臨洗牌。《辦法》中關於“網絡小貸機構非標融資不得超過淨資產的1倍、標準化融資不得超過淨資產的4倍”等條款無疑給當前網貸公司ABS無限循環、總槓桿不受控的融資模式套上“緊箍圈”。這說明,對於當前網貸公司ABS槓桿過大、市值規模過大以及其許多業務均不處於監管之內。

如此龐大的金融衍生業務若不在監管範圍之內,那麼,“守住底線,不發生金融系統性風險”就成了一句空話

對於ABS來說,資產證券化基本原理大數定律。只要底層資產真實且分散,都是正常底層資產支持下的證券化手段

只有在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池中存在大量分散的基礎資產時,才能防範因個體資產違約而對資產現金流所造成的巨大影響,才能破解對融資主體信用過度依賴,達到風險重組和信用增強的可能。

ABS的管理人一般爲信託券商資管、公募基金子公司等正規金融機構面世以來成功先例不勝枚舉,在信用違約多發的大環境下,極少聽聞ABS資管計劃的負面消息,說明管理人對風險控制過硬。再者,多個發行人平臺的底層資產真實且現金流充沛,螞蟻作爲發行人的ABS底層顯然也在此列。

通過螞蟻這一系列ABS的成功落地可以觀察到,監管部門並非要將該業務一棍子打死,更多還是規範這項業務,考慮將網貸業務的槓桿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守住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因此,螞蟻ABS項目獲批,是螞蟻在符合現行監管規定的條件下去開展業務

至於網貸新規徵求意見稿的出臺,以及螞蟻IPO暫停,兩者自然有莫大聯繫。暫停螞蟻IPO,是因爲監管層發現其中的金融風險,爲控制風險而及時剎車。但是,螞蟻不論上市與否,網貸新規還是會出臺,只不過影響其估值乃至具體上市時間,但不會影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