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不瞭解的是美河市! 總統府嗆週刊:張飛打岳飛

遠雄巨蛋爭議不斷。(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平面週刊1日報導指稱,總統馬英九說「大巨蛋及美河市都由副市長決行,他並不清楚細節」。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上午嚴正駁斥,重申馬英九當時的說法是指美河市案並非由市長決行,故「詳細內容不瞭解」,並不是指大巨蛋,因爲2案完全不同,現在外界把2案混爲一談,是「張飛岳飛」。

根據《壹週刊》報導,大巨蛋案從招標公告開始,一直到馬英九卸任前2個月與遠雄簽約,馬共簽署23份公文,其中的重大決策也包括馬英九的親筆簽名,並非都由副市長以簽名章代爲決行,認爲馬英九並非不瞭解大巨蛋案。

陳以信上午則是還原馬英九當時說法,對於美河市案,馬英九是說,「當時是由我們副市長決行,我只是知道,但詳細內容不瞭解,我們也願意接受任何調查」;而談到大巨蛋案,馬英九是迴應,「我記得在2003年時,因爲它變更了協力廠商,因此當時籌備委員會決定廢止,但是它(遠雄)提出申訴後,到了中央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認爲我們的廢止是不當的,要求我們再跟它(遠雄)重新繼續簽,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對我們是有指導的作用,我們就遵守了。」

▲陳以信強調,馬英九指的不瞭解是美河市案。(圖/本報資料照)

再次澄清馬英九說的不瞭解,指的是美河市案,陳義信表示,大巨蛋案,當年是中央工程會撤銷北市府的廢止處分,當時北市府不服還提出申訴,但仍被中央所駁回。北市府2度得不到中央支持,只得繼續與遠雄議約,「可見北市府從開始就未偏袒任何特定廠商。」

陳以信轉述,馬英九再次強調,不管是美河市或大巨蛋,都是臺北市政府所推動的市政建設,不論是否親自核定,他當年身爲臺北市長,自然要負成敗的政治責任,如果執行過程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他本人也「絕對不會逃避責任」。陳以信還原馬英九迴應原文

「我想不管是美河市或大巨蛋,目前都在調查當中,我們都會全面來配合。美河市從定案,一開始簽上來時,當時是由我們副市長決行,我只是知道,但詳細內容不瞭解,我們也願意接受任何調查。

至於大巨蛋的部分,我記得在2003年時,因爲它變更了協力廠商,因此當時籌備委員會決定廢止,但是它(遠雄)提出申訴後,到了中央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認爲我們的廢止是不當的,要求我們再跟它(遠雄)重新繼續簽,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對我們是有指導的作用,我們就遵守了。

換句話說,我們在過程中也盡了臺北市政府應該有的職責,當然這個委員會不是我主持,他們都是由府內、府外的專家一同組成,然後再開始跟它(遠雄)做議約,所以我想這個過程都非常清楚,如果願意調查的話,資料都在那邊,我們樂於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