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豪宅欠奢侈稅 吸金犯妻管收
新北市林姓婦人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元,被列爲「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4年抗告後,臺北地院日前終於裁定管收林婦。(臺北分署提供/陳志賢臺北傳真)
涉及吸金案的「利禾博」公司王姓負責人的妻子林姓女子,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元不動產,欠稅1587萬元不繳,被列爲「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發現她得知被追稅後,竟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因此自2021年向法院聲請管收,卻屢遭法官駁回,歷經4年抗告後,臺北地院日前終於重新審理,並當庭裁定管收林女。
利禾博負責人王男,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詐騙11人共美金110萬元及臺幣280萬元,被依詐欺等罪判刑7年定讞後入監服刑。
王妻林女於2012年出售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未繳交奢侈稅,經臺北國稅局查獲並補徵稅額及裁處罰鍰,共計1587萬餘元,移送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將她列爲「欠稅大戶」追討。
臺北分署發現,林女滯欠鉅額稅款,仍持續處分名下上億元資金,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多次命她陳報財產,但林女均未提出合理清償計劃,臺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女於2021年5月間到場清償欠稅或提供擔保。
林女辯稱,她處分資金是爲清償丈夫及利禾博公司債款、支付教會捐款、女兒赴美留學費用,臺北分署認爲林女說法毫無實據且無正當性,符合管收要件,向臺北地院聲請管收。
林女遭聲請管收案,雖遭北院裁定駁回,但臺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4年間陸續經歷臺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數次發回重審。
今年1月24日,北院重新審理,林女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裁定管收,臺北分署當天將林女送往臺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