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紅鱗肥魚」曬朋友圈 男子叫賣遭刑拘...原來是二級保護魚

男子朋友圈大魚被刑拘。(圖/翻攝自華西都市報/同下)

記者楊子萱/臺北報導

江西九江一名徐姓男子聲稱買了一條「野生大魚」,拍照po在微信朋友圈公開叫賣,只見這魚身型巨大、魚肚上有一條紅鱗,被網友認出是「胭脂魚」,在大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最後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動物,被刑事拘留,而販魚者也已經落網。

叫賣男在朋友圈po文炫富曬大魚,結果有人提醒「胭脂魚,是2級保護動物」,結果叫賣男孩回,「能吃」,長航公安局九江分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逮捕當事人,並當場查獲一條長約80公分,重達6公斤,疑似是長江胭脂魚的大魚,但該魚已被解剖冷藏

胭脂魚生長在長江水系又名黃排、火燒鯿、木葉盤、紅魚等,目前是瀕危動物,它的體形奇特、色彩鮮明,在東南亞享有「亞洲美人魚」的美稱

▲胭脂魚面臨瀕危。(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叫賣男向警方表示,他花300元人民幣買下這條魚,「因爲我也沒有接觸過,說實在話,我也是百度查的才知道的,我們有個好奇的心,那中華鱘我們就知道,這個魚比較(難辨認)一點,這個魚我們也不是很懂。」

專家表示,胭脂魚近年來數量越來越少,如果是漁民誤捕,當時就要立刻處理,把魚解開漁網魚鉤後查看,如果是受傷的話,可能就要呈報相關部門,如果狀態還可以,就要馬上就要進行放生,放到長江或鄱陽湖裡,其他的珍稀動物也是同理

叫賣男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動物被刑事拘留,而販賣胭脂魚的嫌疑人也已經落網。在大陸,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臺灣,如果沒有在保育類野生動物沒有逾越環境容許量,或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從事教育研究目的等的情況下,私自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將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