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iPhone原廠充電線」只賺638元 衰男下場慘賠47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嘉義蔡姓男子在網拍平臺販售手機傳輸線、充電線等用品,並標榜原廠貨,結果只賺進638元就被抓;他挨告之後坦承知道貨物都是仿冒品,最終被依以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還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蔡男賣2條仿冒充電線,結局慘賠47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蔡男在判決書中提到,販賣傳輸線時有標明是原廠貨,例如「APPLE充電線、傳輸線、豆腐頭、充電器耳機,原廠盒裝」等等,但扣案的所有東西都是仿冒的,「我知道都是假的,這些都是要拿來賣的」,不過,在拍賣平臺上販售至今,也才賣出2條充電線,一共638元。

嘉義地院法官認爲,蔡男透過網路販售侵害商標權的仿冒商品,導致消費者誤以爲買到正品而付錢,行爲實屬不該,但考量到他只賺進638元,相較於詐騙集團動輒數十萬、數百萬元的案子犯罪情節顯然輕微許多,若依法判處最低刑度,仍猶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法官接着指出,蔡男以詐術販賣假貨,顯然缺乏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觀念,破壞商品交易秩序,也造成美商公司的損害,念在他犯後態度良好,也有和解意願家中經濟狀況普通,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還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