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境外保險投資貴金屬吸金 艾恩斯公司郭俊昱等違反銀行法起訴

保險投資貴金屬吸金,艾恩斯公司郭俊昱等違反銀行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擁有臺灣大學博士班學歷,從事保險業男子餘秉原,與他的助理郭俊昱利用香港接觸頻繁的機會,向親友兜售香港的境外保單,同時成立「艾恩斯」投資公司,再找同有臺大博士班學歷的賴韻如當副總裁,以6到12%的保證獲利,投資境外貴金屬當號召吸金,臺北地檢署偵查後,10日依違反《銀行法》、《保險法》等罪起訴郭及賴,並通緝案發後逃匿的餘秉原。

檢調獲報,餘秉原自2014年到2017年間,透過賴韻如向她的臺大博士班同學及以往職場同事遊說貴金屬投資獲利,並對外舉辦多場投資說明會,設計出「固定收益組合」等投資方案,以保證獲利6到12%的利率,向投資人表示與香港貴金屬公司合作,可以從操作貴金屬獲利。

餘秉原等人鎖定出社會15年內,有正當工作的高學歷投資人,爲取信投資人,餘等人並公佈香港合作的貴金屬公司,讓投資人可以從網路找到相關資料,同時,因餘等人的獲利並沒有到誇張的地步,共計超過25名被害人投資,不法金額約7200萬元。

不過,「艾恩斯」的投資獲利不如預期無法順利出金,收不到利息的投資人向檢調提告,北檢2018年10月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搜索,查扣帳冊資料及投資合約書等事證,勾稽查證後,認定餘秉原等人違反銀行法第29-1條違法吸金犯行。同時,餘秉原、郭俊昱還未經許可販賣香港的境外保單,因此依違反銀行法起訴餘秉原、郭俊昱、賴韻如,違反保險法起訴餘、郭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