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酒駕若害命汽車裝鎖 改車牌爲黃色提醒路人
臺灣酒駕致死已經修法3次,很多人認爲判太輕,原因在於臺灣認爲酒駕撞死人算非故意過失,在刑法上量刑較輕,其實美國某些州與中國大陸認定酒駕撞死人是殺人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
現在臺灣酒測值號稱史上最嚴「0.15算超標」,犯法門檻很容易達到,判罪卻很輕,因爲臺灣的法律認定酒駕是過失致死、沒有犯意,只照過失致死條例判兩年以下,兩度修法後纔將酒駕致死訂爲改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既然是過失致死罪,法官也沒辦法往上加判刑。
美國一名19歲年輕人酒駕害死自己朋友,父母在庭上聲淚俱下求情,美國法官仍判定違反酒駕法、犯下二級謀殺,判刑5年;在俄亥俄州有酒駕紀錄的人會被換上黃色車牌,目的是提醒路人小心。
美國有多達15個州規定,曾經酒駕的人被強迫在車上裝鎖,車子發動前會先酒測,一旦超標就會鎖死不能開,不裝還會罰錢,美國警察則對酒駕分子嚴格取締,只要認定民衆喝醉酒、恐危害治安,就會進行逮捕,各國對於酒駕強力執法嚇阻性十足,臺灣卻是罰錢比刑責重,這恐怕對於有錢人來說起不了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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