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坑人"法律" 讓人哭笑不得
在美國生活過一年半載的小夥伴們會發現,在你生活的州會冷不丁的冒出一個奇怪的規矩,比如有些州週末不讓買酒,給多少錢店員都不賣,類似於這樣的規矩會讓我們哭笑不得,事後或許還會嘀咕售貨員太執拗一根經。
後來才知道原來這是法律,不遵守可是犯法的事,殊不知美國各州都有一些奇葩法律,城市君來幫大家捋一捋,雖然有些看起來荒誕,但還是要知道,別一不小心犯法了!
只有在救生員的許可下,你才能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的海灘扔飛盤
動物被禁止在小酒館,學校或禮拜場所1500英尺內公開交配(話說這個真的管得了嗎?)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在一起並且戴着面具或其他遮擋臉的東西,都是違法的。難道這樣是有恐怖分子嫌疑嗎?
晚上10點以後不能穿拖鞋出門
從座椅上拋出的東西是違法的
阿拉斯加
該州有一部法律規定,如果你給一隻麋鹿喝啤酒,那麼也要給一隻老鼠吃餅乾,這樣遊戲才公平。
你不能用丟棄的垃圾餵豬,除非你有亞利桑那州的特別許可證,否則就算那些豬喜歡吃也不行。
不能在馬背上喝酒,因爲馬也是一種交通工具,馬上喝酒=酒駕。
印地安那州
給小雞仔,小鴨仔或小兔仔染任何顏色都將被罰款100-500美元,出售也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