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學期585元!鹿城區發佈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收費標準
關於規範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參考省內各地的收費標準,統籌考慮鹿城區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和減輕負擔等因素,現就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隨意擴大範圍。學校課後服務應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後,結束時間應與本地正常下班時間作好銜接。學校爲學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服務不得納入課後服務範圍。
二、嚴禁強制學生參加。課後服務必須嚴格遵循學生自願參加原則,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學校開展課後服務要充分徵求家長意見、徵詢學生需求,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學生和家長自願報名、自主選課。
三、嚴禁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發揮課後服務育人功能,因地因校制宜,開設豐富多彩的德育、體育、美育、勞動、閱讀、科學、興趣小組和社團活動等,適當增加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時間,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輔導答疑和學習拓展指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組織學生刷題備考、講授新課或集體補課。如在週末開展課後服務的“雙減”試點單位,只允許提供興趣類課後服務活動。
四、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以課後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願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第三方機構等收取課後服務費。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後服務收費項目。對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參加課後服務,應參照學生資助政策予以減免或補助。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課後服務收費標準、服務時間、課程內容等相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五、中小學正常教學日時段課後服務收費標準爲每學期585元。中小學課後服務費以學期爲計費週期,不得跨學期收取。學生因故中途參與或退出課後服務的,學校應根據實際參與時間按月折算收費。收取的課後服務費收入主要用於支付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民辦非寄宿制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可參照公辦學校標準收取課後服務費,如學費中已包含課後服務內容,不得重複收費。
暑期託管服務收費標準按權限另行制定。
六、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開學之日起執行。《關於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溫鹿發改價〔2022〕1號)同時廢止。
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
溫州市鹿城區財政局
2024年2月22日
來源:溫州鹿城發佈
編輯:瞿含張
審覈:林 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