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庭麗拍戲陷昏迷 北市勞動局:立即啓動行政調查

孟庭麗26日拍戲時昏迷送醫。(圖/翻攝自孟庭麗臉書、記者林奕如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演員孟庭麗26日拍戲時昏迷送醫,至今仍未脫離險境臺北市演藝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桓浩等人30日下午則到北市府勞動局陳情,檢舉電視劇拍攝過程失當,導致演藝人員過勞,要求勞動侷促請電視公司面對問題。對此,局長賴香伶表示,將立即啓動行政調查,瞭解電視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職安法規定。陳桓浩今日下午前往勞動局陳情,表示演藝人工作時間長,常常有人拍戲到凌晨5時,早上8時還要到另一場地拍戲,休息時間嚴重不足,甚至有人連續七、八天沒睡覺;電視臺製作單位雖然會配合大牌藝人時間,小牌藝人工作時間卻拉很長,盼電視公司、戲劇製作單位能面對問題,訂定保險團體協約規範

演藝業產業工會總幹事陳世偉則提出,電視公司拍戲現場經常嚴重超時違規,而藝人送醫治療後工作停頓,後續生活成問題,希望勞動局派人到場勞檢,遏止類似事件發生。

對此,賴香伶表示,演藝人員雖與電視臺、製作公司非僱傭關係,不能以《勞動基準法》直接約束,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務之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仍應採取必要預防設備措施;演藝人員工作時間長,經常夜間工作,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應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預防計劃,確實保護演藝業工作者安全。

對於孟庭麗拍戲昏倒引發各方關切,賴香伶說,勞動局將立即啓動行政調查,瞭解電視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職安法等規定,而勞動局也將於年節後邀請電視公司、演藝、製作公司與演藝業產業工會進行社會對話,盼促成簽署職場勞動保障公約等,約定工時、必要休息時間、意外保險相關規範,確保演藝業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勞動局職業安全科長李進欽也指出,拍攝電視戲劇時,除演藝人員外攝影師錄音師燈光師化妝師幕後工作人員,若爲配合戲劇進度長時間工作,也必須依勞基法、職安法規定,給予人員充分休息時間,並制定必要設備或設施;勞動局將針對演藝事業單位加強實施勞動檢查,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權益與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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