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屢違競選獻金法遭罰7.8億元 美史最高

金恩郡高等法院以Meta有超過800項違反華盛頓公平競選行爲法案爲由,開出法令上限的最高罰金。(圖/路透社)

美國華盛頓州1位法官今天以多次蓄意違反競選獻金揭露法,向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開罰2470萬美元(新臺幣7.8億元),據信這是美國史上最高額的選舉獻金罰款。

美聯社報導,金恩郡高等法院(King County Superior Court)法官諾斯(Douglass North)以Meta有超過800項違反華盛頓公平競選行爲法案(Fair Campaign Practices Act)爲由,開出法令上限的最高罰金。

華盛頓州檢察長佛格森(Bob Ferguson)主張,2018年臉書就曾因違反相同法令遭到他的辦公室控告,因此今天的裁罰合理。

記者透過電子郵件請Meta發表看法,尚未獲得回覆。

華盛頓州的透明法要求Meta等廣告銷售商記錄並公開購買政治廣告的買家姓名和地址、廣告受衆、款項支付方式以及每個廣告的總瀏覽數。廣告商必須將訊息提供給任何索取者,電視臺和報社數十年來都遵守這項法律。

但Meta屢屢違規,還辯稱這條法律違憲,因爲該法「過度加重政治言論責任」,且「幾乎不可能完全遵守」,但法院並不採信。臉書雖保留平臺播放的政治廣告紀錄,但並未揭露華盛頓州法律規定的所有資訊。

通常每次違反這項法律最高罰款1萬美元,但若法官發現違反者蓄意爲之,可裁處3倍罰款。諾斯針對Meta共822項違法事項每條罰款3萬美元,加總約2470萬美元。

佛格森說,這是美國曆來與政治獻金相關的最高額罰款。(譯者:鄭詩韻/核稿:陳昱婷)11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