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赴警局開講 助員警建構執法素養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在縣警局替員警上課。(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警局長莊勝雄頒贈感謝狀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右)。(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在縣警局替員警上課。(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在縣警局替員警上課。(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爲加強員警偵辦案件技巧,充實執勤知能,苗栗縣警察局於4月18、19兩日,特別邀請苗栗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張文傑蒞臨授課「員警執法應遵循法令之注意事項」。課程中,張文傑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向員警說明執法時應遵守的法律規定與程序,並以實際案例探討「比例原則」的拿捏,如「阿婆買蔥忘付錢遭警上銬」案及「音樂老師遭警大外割上銬」案,讓員警更容易理解執法的技巧。

面對刑事案件日益複雜多變,在合法的程序中,兼顧當事人的權益與保護員警,張文傑提醒員警應制作職務報告自我保護,並將提審法在實務上如何操作詳加說明,以及強調逮捕拘提時附帶搜索的重要性等。

本次課程中,張文傑透過案例分享及精闢的分析解說,有效提升員警法律素養,課堂中員警亦主動參與討論實務運作方式,講習中宛如一場討論熱烈的讀書會。

苗栗縣警局長莊勝雄特別感謝張文傑檢察官百忙之中撥冗前來授課,經由不同面向的重點提析,導正第一線同仁執法觀念,強化員警處理相關案件知能,避免因爲程序違法而造成的人權侵害,讓上課員警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