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西濱恢復區間測速 交通事故降2成
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苗栗縣通霄路段間測速系統,2月16日恢復執法迄今滿1個月,苗栗縣警察局統計,1個月以來交通事故下降2成。(苗栗縣警察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苗栗縣通霄路段南下、北上2處區間測速系統,2月16日起恢復執法,迄今已滿1個月,據苗栗縣警局統計,1個月以來共取締1497件違規,其中最嚴重超速者,竟超速96公里,整體交通事故下降2成,減少因事故傷亡衍生的社會成本240萬元。
警方指出,區間測速系統是由公路總局負責建置、苗栗縣警察局管理使用,測速距離爲苗栗通霄路段南北雙向各爲8公里及7公里,2019年12月先啓用北上車道,2020年1月再啓用南下車道,但後來爆發車輛個資遭竊取疑慮因此暫停,直到上個月通過標檢檢定才重新啓用。
警察局統計恢復執法後,交通事故發生7件,與去年同期比較發生交通事故9件,降低2件,依據研究推估2件車禍事故,減少了所衍生出的240萬元社會成本付出,且期間都沒有死亡車禍,警局認爲區間測速,整體交通事故下降2成,能有效將低事故發生。
縣警交通隊指出,除了國道1、3號,臺61線是車輛南北往返重要替代道路,平時車流量大,也有許多大貨車、砂石車進出,考量通霄、苑裡高架路段避車彎安全性不足,所以採取區間測速,速限每小時90公里。
而這個月以來取締近1500件的交通違規中,有1輛跑車嚴重超速,超速最高時速達186公里,警方除將處60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也將吊扣跑車汽車牌照半年。
縣警局長陳武康表示,區間測速執法目的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而不是以處罰爲目的,且實際執法確實能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呼籲駕駛遵守行車速限、減速慢行,可避免違規遭罰併兼顧良好用路觀念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