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3線2處區間測速 2月16日恢復執法

桃園市警察局在臺3線龍潭、大溪路段各設置1段區間測速,將於2月16日恢復執法。(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警察局陸續設置7處區間測速執法,但因全臺區間測速有資安、準確度疑慮,全部需送審後纔可使用,警方前年在臺3線龍潭、大溪路段各設置約1公里長區間測速已審覈通過,將於2月16日恢復執法。

警方表示,這兩段分別位於「臺3線大溪區30.5k至31.8k」及「臺3線龍潭區50.5k至51.7k」,時速速限分別是50、60公里,若查獲違規超速可處1200元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

警方說,2處位於山區上下坡且多彎道路段,車輛易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警方補充,2處路段在2021年底通過法定度量衡檢定,並今年初取得資安驗證相關報告,規畫2月16日起正式啓用執法。警方也會利用農曆年期間宣導,呼籲民衆注意。

警方表示,除這2處外,區間測速還有5處尚未恢復使用,包含臺61高架觀音至新屋路段南下與北上,龜山區萬壽路一段往龜山、萬壽路一段往回龍,以及龜山青山路二段。警方說,因全臺區間測速引發資安疑慮,需要通過審查纔可以恢復使用。因合作廠商不同,送審時間也不同,已經陸續送件中,待交通部逐一審查,若取得資格,就會恢復啓用。

「目的並非開單!」警方說,設置區間測速目的並非爲了開罰,而是希望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讓民衆養成良好駕駛習慣,呼籲民衆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違規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