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上半年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138件 這原因最多佔2成

苗栗縣今年1至6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共有138件。(警察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民衆領牌流程。(警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警察局統計轄內今年1至6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共有138件,並分析前3大肇事因素,其中以未依規定讓車佔比2成最多,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警局呼籲民衆今年11月30日前,不論新購或原有微型電動二輪車皆需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纔可以上路騎乘,否則將受罰。

縣警察局指出,苗栗今年1月迄今,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總有138件,前3大肇事因素,以未依規定讓車佔比20.5%最多、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間隔10.5%次之,及第3則是未依規定減速6.7%。

另,警局從2022年11月30日迄今,已告發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共計1487件,其中未戴安全帽370件、乘坐人數超過規定329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275件、酒後駕車181件、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154件、不依規定轉彎110件、擅自變更車體裝置68件。

警察局表示,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在今年11月30日前,不論新購或原有微型電動二輪車,皆需要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纔可以上路騎乘,違反規定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警察局呼籲尚未投保掛牌的民衆應把握最後幾個月的時間,儘速完成投保、掛牌,早一點納保,多一分保障。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將持續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易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也呼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且不可酒駕、擅自改裝及超速等違規,並遵循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