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案修法 勞工任職6個月就有特休假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日前展開新會期,備受矚目的勞動基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被列入優先審議的32案中。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率先發案,要將勞工任職滿1年纔有特休假的規定,改成只要滿6個月即可享有特休假,而此案已有超過15名立委連署,跨過提案門檻

有鑑於過去刪7天假、一例一休、7休1等政策接連遭到反彈後,勞動部日前擬修《勞基法》,讓資淺勞工也同樣享有特休假,縮短級距,並且研擬讓勞工特休假方式放寬至與公務員對等,不過,此舉卻引來資方批評「這樣下去企業關門」,因此目前尚未有確切的方案

林淑芬表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報告,104年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比例是5.47%,也就是61萬2千餘人,比例非常高;但這些派遣工作者通常是簽署1年以內的定期契約,依現行工作必須滿1年才享有特休假的規定,這些勞工是沒有特休假的。

林淑芬指出,國際勞工組織第132號有薪休假公約明定,有薪休假之最低服務年限資格不得超過6個月,而日本也有工作滿6個月即享有有薪休假制度設計。另外,鑑於現行罰鍰對於大型企業不具有嚇阻效力,她也將提案依照事業單位人數規模來訂定不同罰金,並針對累犯給予加重處分

▼(圖/翻攝自林淑芬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