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臉書打卡辱罵員警 警所小編比對送辦吃官司
▲一名21歲金姓民衆,因不滿遭警盤查,透過FB在臺南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粉絲專頁辱罵該所,被警方查出真實身分,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一位21歲從事搬運工的金姓民衆,不滿遭警盤查,透過FB在臺南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粉絲專頁辱罵該所:「幹你周罵、臭賽警察,幹!」,金華所小編比對臉書基本資料後,查出金男真實身分,於3月26日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
臺南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爲分享最新治安資訊、強化轄區內民衆互動溝通管道,3年前於FB成立金華派出所粉絲專頁。3月3日,一位金姓男子不滿警方晚間在金華、健康路口盤查他的身分,事後以FB臉書帳號於金華派出所打卡,以公開方式辱罵:「幹你周罵、臭賽警察,幹!」,供金華所轄區所有民衆和網友共見共聞。截至警方截圖爲止,共計有73人閱覽過此文章,致金華所的機關名譽受損。
金華所副所長郭政賀認爲金男此舉明顯侮辱警察尊嚴和公權力,決意要逮獲該民衆到案,但受限FB外商公司規定:較惡性的重大犯罪,才能查詢個資,侮辱公署並無法向FB查詢帳號個人資料。郭副所長只好學習網友常用的肉搜方式,不斷比對留言者帳號的相關資料,最後確認金男身分後,循線通知到案說明。金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確實因不滿被警盤查所以才上網罵警察,雖然他和警察沒有任何仇恨糾紛,員警也沒有開紅單,但他認爲警察盤查他就是找他麻煩,所以心生不滿,故意上網辱警。但他很吃驚,警察竟然能找的到他。他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爲已經觸法。警方製作筆錄後,他已自行將此文撤下。
警方強調,言論自由仍有法律的界線和責任。民衆對警方任何勤務作爲有意見,可以當場提出異議。若認爲警方作爲違法或不當,法律提供了合法管道供民衆申訴、救濟,上網辱警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讓自己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