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喇叭遭嗆 騎士怒砸路人手機
江姓機車騎士對行人按喇叭,遭罵:「叭三小」,江氣得追上前理論,還將對方手機丟地砸爛。高雄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拘役55日。可上訴。(洪靖宜攝)
姜姓女子過馬路時遭江姓機車騎士按喇叭,姜女不滿罵了一聲「叭三小」,江男氣得追上前理論,還將姜女的手機丟地砸爛遭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江男辯稱是對方過馬路邊滑手機走得慢,纔會按喇叭催促,被嗆他不爽,才攔下姜女理論,高雄地院依強制罪判江男拘役55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3日傍晚5時許,從事水泥工的江男騎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學源街口,等待行人過馬路。當時姜女步伐相當慢,還邊走邊滑手機,江男按喇叭催促,結果遭姜女罵「叭三小」。
江男被嗆心生不滿,立刻騎車從後方追上並在騎樓處攔下姜女,雙方發生口角,江男甚至還作勢衝撞,嚇得姜女趕緊閃躲,並拿出手機錄影,沒想到手機竟被江男一把奪走,往地面一砸,螢幕當場破損,姜女嚇得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姜女指控江男不禮讓行人,甚至還持續按鳴喇叭,才叫他要禮讓。不料對方竟然追上來理論,甚至還想打人。江男則稱,當天他在路口停紅燈時,看見姜女過馬路時一直在滑手機,又走很慢纔對她按喇叭,等她走過去後就往前騎,卻聽到她罵人,纔會騎回來要找她理論。
法官認爲,罵「叭三小」是姜女對按喇叭的行爲不滿,進而口出惡言,並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受傷卻逕行離去。江男如果認爲遭受辱罵,可攔下對方並通知員警到場處理、釐清是非,江男行爲是出於宣泄不滿情緒,考量他判決前仍未與姜女和解但坦承犯行,依犯強制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