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時點」何時算起? 教授:以最前面的日子爲準

▲「創投教父」柯文昌推動「神農計劃」。(圖/翻攝自臺灣基金會

記者亙妤臺北採訪報導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因涉嫌內線交易 ,讓旗下8間公司從中獲利4.7億元,近日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 。消息一出,也引起業界一篇譁然,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等4位業界大老指出,法院以籤意向書時間作爲內線交易重大消息明確時點,與併購實務不符 ,應以實質審查(Due Diligence)後纔開始算起。對此,不願具名的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認爲,「實務上是以最前面的日子爲準。」

這名法律系教授指出,很多法院對於時間點的前後都不是很準確,因此做出來的判決結果都不太一樣,但「如果把時間延得太后,可能無法達到訂定法規時所設想效果;若是把時間放得太前面,又會太過分嚴苛。」而從消息公開與沒有公開的時點,對內線交易的查覈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事實發生日、協議的日子、與他人簽約的日子、付款的日子、委託、成交、過戶...等有很多都可做爲時點的計算,但一般實務上來講,都是以最前面的日子爲準。

此外,由於證券交易法157-1的條文還不夠明確,導致許多企業界容易踩到紅線,教授建議臺灣可以採行美國方式,「只要檢察官認定並非重大的內線交易案,就容許用繳納高額罰款行政和解方式來解決,反而能夠減輕一些行政訴訟的成本」,只是將來在法規上要先立法,這樣子才能夠實施。

先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則曾說過,世界趨勢內線交易起算時點「越早越好」,若內部人知道消息,進去買股票,但外面的人不知道,這就是資訊公平,且此規定已行之多年,過去也沒有引起企業界太多的恐慌,普訊案只是個案,所以有點誇大其辭、引起恐慌,若企業界有不清楚,金管會會再請證交所、櫃買中心再多開說明會,「也建議大老們問問法律顧問。」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圖/記者林信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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