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蔡玉真告發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 涉犯特別背信罪

名嘴蔡玉真以大同公司股東身分,控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等涉犯特別背信罪。(實習記者程程攝)

大同公司被打入全額交割股,名嘴蔡玉真9日下午以大同公司小股東身分,到臺北地檢署控告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豔、法務趙安股務主管王隆潔剔除股東表決權,妨礙股東的報到、拒發選舉票等行爲嚴重損害股東權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蔡玉真表示,林郭文豔、趙安、王隆潔是依《公司法規定應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但是,6月30日的大同公司股東會,他們竟然在股東會當天故意以違反《企業併購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爲藉口,剔除53%股東的表決權,妨礙這些股東的報到、拒發選舉票及剔除這些股東以電子投票的投票結果記錄手段,遂行他們違法阻擋任何外部股東提名的董事或獨立董事當選爲大同公司新任董事的目的集保結算所查覈人員當天到現場查覈股東報到的作爲,嚴重損害股東權益。

此外,蔡玉真說,大同公司被打入全額交割股,股票市值平白蒸發49億元,林郭文豔持股只有0.6%,全體股東必須爲單日市值蒸發超過49億元的慘痛代價買單,到現在都絲毫沒有任何回覆股東權益的作爲,完全不甩政府機關公權力,踐踏公務員尊嚴,枉顧全體股東權益,讓大同股票迄今仍處於全額交割股,因此向北檢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