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名移工被迫多失業逾1個月 勞團籲:發1萬補貼
因應移工羣聚,勞動部在6月6日起全臺移工暫緩轉換僱主。(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日前宣佈「6月6日起全臺移工暫緩轉換僱主」,一直到今天才又全面重新開放,但據統計,在6月5日爲止經覈准轉換僱主或工作尚待新僱主接續聘僱者計9844人,若加計已申請轉出、未被覈准的移工初估約1萬人,但這些勞工因爲禁轉政策被迫再失業逾1個月,勞團呼籲,應自該移工受影響日起,應發給第一次1萬元紓困補償。
勞動部重新在7月1日,開放「家庭看護工」的轉換;7月13日,勞動部再度開放所有移工的轉換。但國際勞工協會質疑,這上萬名移工既「失業」又「被迫無法就業」了25天或37天,勞動部難道不應給予任何的補償嗎?
印尼移工阿恩表示,僱主表示因爲新冠肺炎因此無法讓她轉換,已經1個月沒有工作,也無法寄錢回家,但沒有一個臺灣人被迫停止找工作,「爲何我們就無法工作」,我們也有小孩子,勞動部希望不能工作時應每月給予1萬元補償。
菲律賓看護工Ana說,去年在養護機構因爲勞資爭議因而離開原僱主,後來安置至TIWA,並在今年5月25日取得轉出函,但6月6月就遇到禁止轉換,「爲何本勞可以換,我們卻不能換工作?」,希望臺灣政府給他們賠償。
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淳惟指出,雖然政府提供種種紓困,但無論全時或部分工時紓困都要求應投保就業保險,但就業保險法就把外國人排除在外,惶論領取補貼或失業給付。
勞團呼籲,勞動部應給予受禁止轉換影響的勞工紓困補償,自該移工受影響日起,應發給第一次1萬元紓困補償;於受影響日滿30日次日,發給第二次1萬元紓困補償;也應儘速修訂《就業保險法》,讓所有移工都有加入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