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驚見手機有「運動服系列」愛愛片 主角竟是女兒

一名母親閱覽未成年女兒手機時,竟看見女兒穿着高中運動服陌生男子發生性行爲。(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6歲的女高中生,將對方約到高雄一處飯店,在少女穿着高中運動服的情況下,在房內拍攝下口交與性行爲的過程。高雄地院審後,依製造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一名男子經由交友軟體WE TOUCH相識一名16歲女高中生,去年1月16日還相約少女前往高雄市某間大飯店開房間,兩人見面時少女還穿着高中運動服,但男子卻不顧,在不違反少女意願前提下,以iPhone10拍攝一系列少女穿着運動服撫摸他生殖器、口交以及性行爲過程之照片影片

案件曝光關鍵在於事發過後,男子將當時拍下的照片與影片以通訊軟體LINE傳給少女,卻全被少女的母親目睹,少女母親遂一氣之下奔赴警察局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男子坦承不諱,拿出與少女及其家人和解書,並聲稱已支付20萬元和解金,同時表示,也無散播當時拍下的照片及影片;法官參酌少女及其家人具狀求情,其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依少年爲性交、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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