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掃把狂毆同居人7歲女!單親媽求法官:當自己孩子管教

拿掃把狂毆同居男友7歲女!單親媽求:當自己孩子管,法官打臉要關她。(圖:shutterstock/達志)

1名7歲女童,因遭到父親同居女友認爲行爲有偏差,於是持掃把毆打,導致身上多部位受傷,女童生母發現女兒遭前夫同居人虐待,氣得前往警局提告。但小如出庭時,向法官動之以情表示「我是把女童當自己子女在管教」,女童生父也證實女兒平常都是小如照顧,但女童生母不願和解等,法官也認爲與一般虐兒案不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如與自己的小孩及男友父女,從112年2月至6月間共同居住,但小如確在6月間,認爲男友的女兒行爲有偏差行爲,竟持掃把毆打林女童肩膀、手臂、後背、大腿及臀部,造成身體多處受傷。

女童生母某日發現女兒身上有多處遭毆打傷勢,氣得前往警局提出傷害告訴。但小如出庭時,男友表示女兒都是由小如照顧,功課也都是小如在看。

法官審理後認定,小如因認爲女童偏差行爲難以管教就毆打女童,讓女童身心受有傷害,但考量小如是以與女童父女永久共同生活爲目的,對於女童日常生活之照料也有相當之付出,即使管教手段固有不當,但與其他同居人無端虐待他方子女之動機顯然有別,且小如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表示願與女童生母和解,但遭到拒絕,足見他確有悔意,犯後態度尚佳,處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