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搭捷運緊貼身後…紙袋藏密錄器 女驚覺遭偷拍報警

示意圖。(圖/unsplash)

女性朋友若穿着裙裝搭乘大衆運輸交通工具時,最好能隨時注意自身附近是否有可疑人士欲行不軌。臺北市一名薛姓男子,在上個月3日晚間6時許搭乘捷運時,以藏在手提紙袋內的錄器,偷拍一名女子裙底風光遭逮。臺北地院審理後,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薛男在搭乘捷運新店線(往新店方向),古亭站與中正紀念堂站間的某處捷運車廂內,將具有錄影功能的密錄器開啓,並藏放在手提紙袋內放到車廂地板上;隨後見一名穿着裙裝的女子站在自己前方,便將紙袋向前移動置於女子身體下方處,竊錄女子短裙內的身體隱私部位。

薛男竊錄期間,手及紙袋因不慎碰觸到女子的臀部,遂爲對方發覺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達現場後,當場逮捕薛男,並查獲密錄器1支(含密錄器內記憶卡1張)。事後,薛男雖坦承犯案,但受害女子已因其偷拍行爲感到身心受創不願調解,臺北地院審理後,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將薛男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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