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搭錯車獨走鐵軌遭輾斃 爸媽提國賠562萬僅判10萬
新北市一名臺北大學的郭姓男大生,2013年9月間在樹林車站坐錯車,被一列沒載客的太魯閣號載到樹林調車場,下車後走在漆黑的軌道,卻被另一輛進入調車場的火車迎面撞上,拖行100多公尺活活輾斃,郭男父母認爲臺鐵有嚴重疏失,求償國賠562萬,不過臺北地院認爲,他是自己走上軌道,因此判賠10萬,全案還可再上訴。
郭姓男大生2013年9月9日晚間11點多,原本要從樹林車站的北上第二月臺搭區間車回板橋住家,但當時停在月臺上的卻是太魯閣號,疑似坐錯車被載到調車場,後一個人下車,走在漆黑的軌道上,遭另一輛經過的區間車,剎車不及撞上,並拖行100多公尺死亡,當時郭男家屬質疑,「南下車子停在北上月臺,他沿鐵軌走,都沒有人發現,這是臺鐵在安全管制上一個又是一個很嚴重。」
郭男家屬因此提出562萬元的國賠,臺鐵主張郭男自行走上禁止跨越的鐵軌,也沒有請人員協助,纔會被撞死,並沒有過失,加上調車場本來就不是公共設施,要提供民衆通行,北院審理認爲,該案適用《鐵路法》,當天月臺告示板和廣播都有提醒,該列車爲進場列車,請勿搭乘,加上又有2名清車人員交錯清車,因此判賠10萬,全案還可上訴。